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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表时间:2010-4-8 14:41:20  点击 131 次

普通高中实行以政府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普通高中学校助学金、奖学金。


省政府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界定标准:①虽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但天灾人祸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法筹措学费的学生;②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③孤儿、英烈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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