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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


发表时间:2010-4-8 14:41:44  点击 132 次

1、高一新生入学后一月内,向学校提交享受省政府助学金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对此进行初评,并上报年级认定工作组。


3、年级认定工作组认真复查受助学生资格,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的初步评议结果。


4.高二、高三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月后,由年级认定小组对原政府助学金名单根据本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复审,适当调整学生后,(调整比例不得过高)上报学校。


5.学校学生处(或负责学生工作的处、室)负责汇总各年级审核、复查的所有学生,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复审,并将有关学生信息存档。


6.学校复审无异议后,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7.学校给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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